牡公管规〔2025〕3号 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2026年惠民政策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经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惠民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23日
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惠民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租购并举”“优化生育政策”“持续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等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普惠作用,大力支持缴存人实现安居梦想,在2025年惠民政策获得社会广泛认可的基础上,制定实施2026年惠民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市区每户、每年提高至19000元;县(市)每户、每年提高至15500元。二孩家庭租房提取额度市区每户、每年提高至20000元,县(市)每户、每年提高至16500元;三孩及以上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额度市区每户、每年提高至21000元,县(市)每户、每年提高至17500元。
二、取消租房提取一年提取一次的限制,可根据缴存职工实际需求按月、季、年提取。
三、优化租房提取业务办理方式。支持按月自动扣划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入缴存人银行账户,用于支付房租,进一步减少支付房租压力和办事成本。该业务先行在市区实施,县(市)具备实施条件后,市公积金中心及时发布通知。
四、在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即视为符合租房提取条件,因子女就学、赡养老人等原因在市区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市本级四城区所辖乡(镇)住房不计入房屋套数认定范围。
五、支持在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未获得我市户籍或落户不满3年的新市民以及35周岁以下的青年人家庭,根据本人意愿全额提取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六、优化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业务办理方式。支持按月自动扣划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入缴存人银行账户,用于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现阶段,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的商业贷款先行开通该业务,其他商业银行具备开通条件后,市公积金中心及时发布通知。
七、为支持和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享有与单位缴存职工同等权益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准入、准出条件。一是取消户籍限制;二是可在10%至24%之间自由选择缴存比例;三是在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可根据个人意愿随时提出停缴申请,并可在6个月后提取账户资金。
八、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人家庭,调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80万元;二孩家庭,调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85万元;三孩及以上子女家庭,调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90万元。
九、其他政策仍按照《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和《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十、本惠民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以申请人到业务网点办理日期为准,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等上级部门政策调整,相关政策一并予以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