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首付款提取
事项名称:购房首付款提取
实施主体: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受理条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无近6个月连续欠缴记录;未被列为失信人员或被法院强制冻结账户;1个自然年度内未办理过其它提取业务。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的办理方式有两种,一是直转式: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我市(不含绥芬河市)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前申请首付款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提取资金与贷款资金一并拨付至售房企业或售房人银行账户;二是报销式:缴存人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后(含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异地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符合提取条件的,提取资金拨付至缴存人银行账户。
线下办理渠道:公积金营业网点
承诺时限:直转式首付提取与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同步办结;报销式首付提取即时办结。
咨询方式:客服电话:0453-12329
办理地点:光华办事处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日照街与光华街之间东二条路23号;江南办事处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八面通街莲花湖路585号牡丹江市政务服务中心(民生厅)三楼;西三办事处地址:牡丹江市西三条路78号中信银行1楼;桥北办事处地址:爱民区新华路18号建设银行铁道支行1楼;林口办事处地址:林口县前进路118号海宇小区6号楼(农发行对面); 海林办事处地址:海林市林海路374号华林御景(农行对面);穆棱办事处地址:穆棱市八面通镇工农街琥珀新苑二期G7号;宁安办事处地址:宁安市古塔西街江天公馆8006室;东宁办事处地址:东宁市中华路瑞阳小区8-9号门市。
办理材料:身份证(配偶同时提取、自住住房为多人共有且互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的另须提供关系证明)。直转式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承诺书;直转式二手房:售房人身份证、售房人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售房人银行卡。报销式提取首付:银行卡、借贷合同,在我市(不含绥芬河市)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无需提供借贷合同,业务系统自动同步上传;商业银行或异地公积金中心办理的个人住房贷款,借贷合同中未体现购房总额和借款金额的,另需提供贷款机构抵押物清单或评估报告;个人信用报告未体现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缴存使用证明回执或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贷款证明。
温馨提示:购买同一套住房,缴存人仅可办理一次首付款提取;报销式提取首付款需在借贷合同签订日期1年内申请。自2025年3月6日,缴存人办理的住房贷款(以借贷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可按报销式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自2025年7月1日,缴存人在我市(不含绥芬河市)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前,可按直转式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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