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核查已注销企业缴存单位相关信息的通知
2025-08-28 15:08:05 浏览次数:
各缴存单位: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便民利企职能作用,创新服务机制,提升为民服务质效,市公积金中心拟开展核查、清理已注销企业住房公积金单位、职工账户工作。开展本次工作的范围:1.企业改制、撤消、解散或破产后,未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业务的公积金个人账户;2.缴存职工全部封存的公积金单位账户;3.无正常和封存缴存职工个人账户的公积金单位账户。
现将核查后符合清理条件的缴存单位和职工相关信息进行公示,请公示的缴存单位在2025年9月20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市公积金中心各业务网点办理职工账户封存或集中封存、单位未分配资金退回、单位账户注销等业务。逾期未办理的,市公积金中心将对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或实行托管,对缴存单位暂存款转入市公积金中心挂账户,并对缴存单位账户做销户处理。
相关事宜咨询请联系市公积金中心归集管理科罗烨,联系电话:56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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